2021年1月13日,張家口吉晟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原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冀環辦字函[2017]727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及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指引(試行)》、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環境影響類)》、《吉利汽車張家(jia)口吉晟4S店項目環境(jing)影響報告(gao)表》和(he)審批部門審批決(jue)定、河北(bei)(bei)省(sheng)生態(tai)環(huan)境廳(ting)(原河北(bei)(bei)省(sheng)環(huan)境保護廳(ting))《關于(yu)進一(yi)步深(shen)化環(huan)評審批制度(du)改革的意見》等要求,組織(zhi)召(zhao)開了吉利汽車張家口吉晟4S店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會議由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監測單位、環保設施設計單位、環保設施施工單位、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及相關專家組成驗收組,驗收組實地踏勘了項目現場,聽取了各單位的匯報,審閱(yue)有關資料并充分討論審議后(hou),認為該項目環(huan)境(jing)保護措(cuo)施總體已按環(huan)評文件(jian)及批復的要求落實,未對(dui)周圍(wei)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總體符合(he)環境保護竣工驗收(shou)要求(qiu),驗收(shou)合(he)格。現予以公(gong)示。查看《吉利汽(qi)車張家口(kou)吉晟(sheng)4S店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及附圖附件、驗收意見請點擊網絡鏈接//u.163.com/RCWUFSaR 提取碼: ElFcKRkh。
公示時(shi)間為(wei)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5日(ri),逾(yu)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