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為混凝土攪拌環保設施技改項目,由陽原縣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建設,建設地點位于陽原縣要家莊鄉要家莊村陽原縣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院內。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更換環保設施,主要包括更換攪拌樓布袋除塵設施等環保設施。2023年12月26日,項目在陽原縣行政審批局備案,備案編號:陽行審建[2023]173號。
2023年12月,陽原縣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委托張家口昊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混凝土攪拌環保設施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4年3月4日取得張家口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張行審立字[2024]143號)。同意建設單位按照環評文件要求進行建設。
建設單位于2024年3月開工建設,并于2024年4月竣工。目前項目已建設完成。2024年4月,陽原縣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開展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同時,還委托河北融測檢驗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檢測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和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河北融測檢驗技術有限公司根據本項目現場調查情況,依據國家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的公告(2018年第9號)技術規范要求,編制完成了本項目竣工驗收檢測報告。
陽(yang)原縣鑫隆混(hun)凝土(tu)加工(gong)(gong)(gong)有限公(gong)司按照《建設項目環(huan)境(jing)影(ying)響評價(jia)文件審(shen)批(pi)及建設單(dan)位自主開展環(huan)境(jing)保護(hu)設施驗收工(gong)(gong)(gong)作指引(試行(xing))》(冀(ji)環(huan)辦字函(han)〔2017〕727號)文件要求,開展竣(jun)工(gong)(gong)(gong)環(huan)境(jing)保護(hu)驗收工(gong)(gong)(gong)作。并編(bian)制完(wan)成了《混(hun)凝土(tu)攪(jiao)拌環(huan)保設施技改(gai)項目竣(jun)工(gong)(gong)(gong)環(huan)境(jing)保護(hu)驗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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